开云电子关于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保留校外教学点的公示
- 时间: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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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党政办公室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查和校外教学点备案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2〕25号)文件精神,学校组织了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可行性论证,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拟保留南通市通州区建筑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南京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盐城舟炬教育培训学校、江苏省赣榆中等专业学校4个校外教学点,详情见附件。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3年1月12日前与开云电子继续教育学院联系。
联系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殷村职教园和裕路1号北门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电话:0519-89192696,86960324
开云电子
2023年1月6日